4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设立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批复,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
批复指出,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主动融入“一带一路”,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挖掘区域合作潜力,推动资源要素自由高效流动,加快构建内外并举、全域统筹、量质双高的开放格局,努力走出一条内陆省份双向高水平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的新路子。批复还指出,江西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抓紧编制并落实好具体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推进试验区发展。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据了解,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是国家批准设立的覆盖省级全域全业的试验区。此前国务院在中国内陆地区先后批准设立了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和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江西成为全国第三个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也是中部第一个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
(文章来源:南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