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3点,我省召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四场新闻发布会。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省林业局、省药监局、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部门,通报我省疫情情况及全省民政、林业、药监系统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 吴萍 王雪萦 陈婷 付忆静 高磊
疫情通报
01.零增长不表示可以高枕无忧
从2月20日至23日,我省连续4天没有新增确诊病例,治愈出院病例223例。
尽管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零增长不表示可以高枕无忧。现阶段,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外来人口增加,人员流动加大,我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任务依然严峻。目前,我省企业复工复产正有力推进,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正有序恢复,群众外出购物消费等活动逐步增加。但我们万万不可放松警惕、掉以轻心,要继续落实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大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尽量不到人群聚集的场所,外出时务必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和社会负责。总之,大家还是要坚持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餐、不聚集。坚持就是胜利!
02.全方位关心爱护医务人员
明确要求医疗物资优先保障一线医务人员;科学安排医务人员诊疗班次,保障必要休整;尽量不安排双职工的医务人员同时到一线工作;组织志愿者或专门人员对医务人员家庭进行帮扶等等。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引导8家保险机构研发免费保险产品,目前已为全省参加疫情防控的14280名医务人员及1238名援助湖北医疗队队员,免费提供团体疾病保险;同时协商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机构,为援助湖北医疗队队员赠送专属团体疾病保险。省人民医院通过科学合理安排院内班次、组建国家(江西)紧急医学救援队后援团等十项保障措施,保护关心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庭的身心健康;南昌大学一附院成立“慰问服务队”,及时走访慰问该院142名援助湖北医疗队员的家属,并开展网络爱心志愿家教活动,为有需要的一线医务人员孩子,提供“一对一”线上教学服务。南昌大学二附院每天组织专人电话连线该院158名援助湖北医疗队队员的家属,提供“一对一”的关爱服务,并每周2-3次将生活物资送至队员家中。南昌大学四附院每位院领导负责联系1-2名援助湖北医疗队队员,与其家属建立一对一结对联系。宜春市出台“对援助湖北的一线医务人员家属,给予每户1万元的慰问金”等18条暖心措施,切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萍乡市为驰援湖北武汉、随州及本市定点救治医院的87名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家属捐赠“爱心大礼包”,保障其家属生活必需品,为医务人员解除后顾之忧。
03.优先推荐、择优聘用、及时表彰
建立职称评聘激励机制,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评审职称时,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优先推荐;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先申报评审职称;对援助湖北的编外医务防疫人员和在省内救治定点医院承担一线救治工作的编外医务人员,可采取定向招聘方式择优聘用。
按照一类补助标准,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分多批次开展及时性表彰。赣州市对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和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给予集体一等奖及时奖励,各奖励200万元;南昌、新余、景德镇、九江等地市都对该市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一批医务人员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了表彰、嘉奖或奖励。
省民政厅
一、把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打造成“安全岛”
养老机构内暂停一切室内外集体活动,暂停集中取暖,暂停集中用餐,改为送餐至老年人居室,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暂停使用公共浴室。每日实施院内消毒,定期测量体温,设置隔离观察室,配置防护用品,增加巡查频次,随时掌握老人身体状况,纾解老人情绪。
实施封闭管理和严格管控,儿童福利机构一律不接受社会探望、慰问活动,入住儿童不安排外出,工作人员进出严密管控。
二、确保“一老一小”生活物资保障
指导养老服务等机构加强防护和生活物资采购、储备,协调当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慈善总会以及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为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等机构捐款捐物,确保服务对象基本生活和疫情防控需求。目前已累计接收蔬菜、大米、食用油等近10万余公斤,为服务机构分发口罩40万只,护目镜300个,隔离服600套。
三、0791-88112349:24小时困境儿童求助热线
发挥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作用,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指导,对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实行监护兜底。省民政厅设立“阳光暖童之声” 0791-88112349,24小时接听困境儿童求助电话,开展法律政策咨询、防疫宣传指引、专业心理疏导、转介救助等服务。南昌市为5名新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简化审批手续,对18名从事因疫情工作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社区干部子女进行了临时照料。
四、主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全面开展排查救助
加强街道巡逻,主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在站内设置观察区,做好求助人员身份识别、检测工作,严格隔离观察、妥善安置到位。明确无特殊情况,不安排受助人员返乡。南昌等地救助管理站还妥善安置了湖北籍求助人员,保证了站内人员零感染。截至目前,累计摸排分散供养特困对象71.14万人次、低保对象1146.46万人次,排查到从武汉返乡或与武汉返乡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低保、特困人员共864人,发现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特困、低保人员14名并及时给予救治。
五、暂停结婚颁证仪式 避免“扎堆登记”
2月2日,由于“20200202”千年一遇,原定全省加班提供婚姻登记服务,但考虑疫情影响,取消了当天婚姻登记服务。同时,暂停婚姻家庭辅导和结婚颁证仪式,推行电话、赣服通或者微信预约,科学调控登记时间,严格控制室内人数,避免“扎堆登记”。
六、累计接收社会捐赠款物总计9.22亿元
截至2月23日,全省慈善组织和红十字会累计接收社会捐赠款物总计9.22亿元,其中,捐赠资金7.84亿元,捐赠物资价值1.38亿元。
七、“三社联动” 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社区方面:以县域为单位,根据疫情风险动态评估等级,指导各地村(社区)分区分级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协助支持力度,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防控物资到位、防疫措施到位、人员管控到位。
社会组织方面: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协调金融机构与会员企业对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搭建慈善组织救助项目与复工复产员工救助需求对接的信息平台,建立慈善组织精准救助帮扶机制。持续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鼓励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对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减免2020年度会员企业会费和服务性收费。
社工方面:发挥社工、志愿服务组织作用,通过组建志愿服务“爱心队”、“突击队”等多种形式,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省林业局
一、全省各地监测未发生野生动物疫情
自1月22日起,安排专人值班值守调度全省野生动物疫情情况,要求各设区市林业局和各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巡护监测,安排专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截至目前,全省各地监测未发生野生动物疫情。
二、一律暂停野生动物审批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省林业局立即实施最严厉的野生动物管控措施,要求全省各地在全国疫情结束前,一律暂停野生动物猎捕审批,一律暂停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许可审批。要求各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督促养殖户做到消毒全覆盖,各繁育经营场所建立封控隔离台账,详细记录野生动物异常、处置、检疫和上报情况。
三、立即暂停所有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各地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就地封存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严禁非法贩运、买卖野生动物活动。
暂停农(集)贸市场、集镇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切断野生动物与人的接触渠道,阻断疫源疫病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组织各级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定期对辖区内重点区域开展地毯式巡查排查,确保所有野生动物停止交易。
与此同时,开展了高频次专项严厉打击疫期非法猎捕、贩卖、运输、销售野生动物行为,做到联防联控。“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野生动物,既是地球上的宝贵财富,也是人类生存环境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倡导文明饮食文化,自觉抵制野味,管好自己的嘴,严防“病从口入”。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让我们明白:一定要敬畏自然、尊重自然规律、与大自然和谐相处,要保护好这些大自然的精灵,让它们在大森林里好好生存,不要去干扰它们、伤害它们,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四、应查尽查!清查专项行动全覆盖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场所,尤其是农(集)贸市场、餐饮单位、花鸟商店等野生动物经营较集中的场所和网络交易信息平台,持续开展清查行动。
截至2月23日,全省林业系统共出动执法执勤人员59800余人次,检查野生动物驯养繁育场所等16000余处次、餐饮饭店企业16910余个次、农(集)贸市场12800余个次,做到了全覆盖,实现了应查尽查。
省药监局
一、我省151家药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截至2月23日,我省共有151家药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涉及防疫用药的生产企业复工率为100%;60家一次性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已有53家复工,复工率为88%;18家医用外科口罩生产企业已有15家复工,复工率为83%;省内医用N95口罩和医用防护服3家主要生产企业已全部复工,有效缓解了抗疫一线重点防控物资紧缺的状况
二、加快急应审批 已完成医疗器械应急审批15个
按照“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原则,开设应急审评审批通道,将串联改为并联,做到随到随审、随到随检,最大程度加快审评审批速度。
截至2月23日,已完成医疗器械应急审批15个,其中:医用防护口罩2个,医用外科口罩7个,一次性医用口罩6个。预先提供注册证号18个,其中:医用一次性防护服3个,医用外科口罩9个,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6个。
三、立案查处药械生产相关违法案件113件
与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8家单位联合启动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的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截至2月23日,我省药品监管部门共检查药械生产企业92家次、经营企业87211家次、医疗机构11170家次,立案查处涉嫌违法案件113件。
四、加强质量抽验力度 发挥安全“前哨”作用
执行应急检验检测工作机制,启用应急检测经费200万元,强化定向抽样、专项检验、及时监测、科学研判,提高监管针对性、靶向性。
截至2月23日,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完成防护医疗器械抽样282批次,完成198批次检验;省药检院完成药品抽样89批次,完成61批次检验。我省药械技术机构发挥了保障安全用药用械的“前哨”作用。
五、特事特办 急事快办
实行特事特办,强化延期服务。及时出台政策,将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顺延至一级响应终止之日后的60天。涉及药品生产许可证登记事项和生产关键设施设备变更时,企业评估后认为符合要求的,允许企业先行投入使用,疫情解除后按规定办理,解决了企业生产的后顾之忧。
实行急事快办,强化线上办理。贯彻“服务有情”的理念,开展24小时“延时”服务,对防疫用药品医疗器械等行政许可申请,安排专人电话值班受理;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网上办,快递送,不见面”办法,企业可通过电话、网络或者信函方式,咨询和办理行政审批相关业务。
六、减轻企业负担,这些项目免费!
从2月5日起,全省防疫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许可免收注册费,其他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30%;对于疫情防控期间防护口罩、防护服等企业研发、试产、改进工艺的首次样品送检全部免费。对疫情防控期间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高风险药品品种和36个中药饮片品种,相关企业今年复产的前三批次产品可委托送省药检院免费检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答记者问
记者提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省针对养老机构的疫情防控采取哪些具体措施?随着全省疫情形势的积极变化,离院老人如果没有身体不舒服,目前能不能返院?
江西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龚建辉
一是加强封闭管理。实行“五个暂停、五个严格”“三个做好”,即:全面暂停不必要的来访探视、暂停咨询接待业务、暂停接收新的入住老年人、暂停不必要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暂停家属为老年人送餐等;严格特殊情形下的到访探视、严格老年人外出管理、严格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门卫值班、严格外来物品管理;做好正面宣传教育、做好隔离观察老年人的心理慰藉和人文关怀、做好和家属的沟通解释工作,努力把养老院运造成温馨舒适的“安全岛”。
二是加强疫情监测,全面排查养老机构内服务对象、各类工作人员是否有湖北旅行史、是否与湖北返乡人员、确诊病例有接触史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加强内部防护,养老机构内暂停一切室内外集体活动,暂停集中取暖、用餐,改为送餐至老年人居室,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暂停使用公共浴室,严格工作人员进出管理和上岗前防护工作。四是加强物资保障。积极协调养老机构生活物资和防护物资筹集、采购和储备,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和防护需求。
养老机构是人群密集场所,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必须慎之又慎、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因此,我们要求,如果家属能够照顾老人的,待疫情缓解后再送老人返院。但我们也不搞一刀切,按照上级“分区分类、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要求,在严格执行封闭管理、隔离观察、疫情监测等要求的前提下,指导各地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和老年人具体情况,制定老年人返院总体方案,确保既严格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又稳妥解决好刚需老年人入住问题。
记者提问:在疫情期间,省林业局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采取了高压势态严厉打击,目前进展情况如何,下一步还会有什么举措?
江西省林业局二级巡视员余小发
截至截至2月23日,全省林业系统共出动执法执勤人员59800余人次,全省森林公安共出动警力近3.9万余人次,共办理野生动物案件72起,其中刑事案件38起,行政案件34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9人,收缴野生动物819头(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100.6公斤。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更加严厉措施,打击非法猎捕、杀害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一是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 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加强鸟类保护的通知》要求,继续采取高压态势,组织做好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争取通过行动,查处一批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打击一批非法猎捕、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违法犯罪团伙。
二是继续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会同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组织收缴非法猎捕工具,严厉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重点打击在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重点区域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对利用互联网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三是督促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要持续加强野外巡护和定点看守,在野生动物特别是候鸟越冬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统筹安排人力,严防野生动物非法猎捕事件的发生。向社会广泛公布本区域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更好地掌握违法活动动态,引导执法精准打击。
记者提问:目前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正在转产扩产,那么请问这些加班加点赶制出来的口罩、防护服,质量安全能不能得到保证呢?
江西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腮忠
面对突然暴增的防护用品的需求,没有质量保障的防护产品,就是无效的防护。质量是“前提 ”,是“底线”,越是在紧要的关头,越是在急需的时刻,我们越要紧盯质量安全问题。
一是严格管理。疫情初期,我局就印发了《关于加强防护医疗器械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严防生产企业因用量大、原料缺而降低质量标准;向防护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发放了《质量安全告知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抽调监管人员对企业开展全覆盖巡查检查,保障防护类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二是严格审批。对医用N95口罩、医用防护服等直接进入临床重症监护的防护用品,我们加快审批速度,但决不降低审批的标准。一切按标准、按程序、按体系实施全面审评、严格审批。检测不合格,决不放行。医务人员是我们抗疫的“战士”,严格对医用N95口罩、医用防护服的监管,这是对“战士”的保护和爱护。
三是严格执法。重点关注疫情防控用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及体外诊断试剂等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药监部门上下联动,对无证生产防护医疗器械、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同时,与公安部门密切协作,依法从快从重查处违法犯罪行为,震慑在特殊时期胆敢以身试法的不法分子。如发现有关药械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欢迎媒体朋友和广大群众拨打“12315”统一的举报投诉电话,我们一定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
记者提问:这两天,随着天气转暖,在鄱阳湖区越冬的候鸟不断聚集,顺着暖湿气流向北迁徙。近期也将迎来乱捕滥猎滥食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期,请问省林业局会采取什么具体行动保护鄱阳湖的候鸟安全?
江西省林业局二级巡视员余小发
春季是鄱阳湖候鸟大规模北迁和集群活动季节,也是乱捕滥猎滥食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期,我们将采取三项措施,开展好鄱阳湖候鸟保护专项行动,确保候鸟安全北迁。
一是加大疫病防控力度。加密沿湖区域监测巡查路线,做到人员到岗、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加强野外巡护和定点看守,密切关注候鸟异常情况,切实做好禽流感等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预警工作。严格执行疫病报告制度,严防可能的疫情扩散危害。未经批准,任何机构不得自行开展鸟类疫源疫病研究及承接鸟类生物样本采集。
二是加大打击力度。集中调配力量,在候鸟聚集地和迁飞停歇地及重点时段,进行拉网式排查,深挖违法案件线索。形成多部门联合打击高压态势,全面收缴、清除鸟网、陷套等非法猎捕工具,消除直接威胁春季候鸟迁徙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网捕、猎杀、毒杀以及干扰候鸟迁徙等违法犯罪活动,斩断乱捕滥猎、非法买卖和非法利用鸟类的利益链条。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和工具以及四月份的“爱鸟周”活动,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引导公众自觉抵制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提高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自觉性。充分发挥民间团体和志愿者作用,鼓励举报乱捕滥食行为及犯罪线索,形成保护管理机构与公众协同作战、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记者提问:刚听您在发布时指出,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我想请问一下,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或因疫致贫的群众,民政部门有何应对措施?
江西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龚建辉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或致贫的群众,民政部门按照“先行救助”的方式予以保障。
一是临时救助先行。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简化程序并不受户籍地限制,及时救助因疫情影响造成生活困难群众。
二是常规救助跟上。对实施临时救助后仍不能缓解困难的,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直接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省委省政府高度关心贫困群众,2020年全省社会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即城市低保标准705元,月人均补差水平450元;农村低保标准47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325元。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每人每月915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615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510元。其中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915元。
三是慈善救助、专项救助补充。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其他非基本生活困难的,提供相应的“转介服务”,协调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机构等提供情绪疏导、心理支持等专业化帮扶,协助人社、医疗保障、教育等相关部门落实就业援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专项救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