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套路贷作为一种新型的诈骗形式,呈愈演愈烈之势。“套路”多,花样也层出不穷。其中,假借民间借贷的形式,诱骗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通过不断 “滚雪球”,垒高借款金额,最后,软硬兼施上门“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 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形式,许多受害人屡屡“上套”。
2018年9月,浔阳区公安局民警在破获一起黑社会性质案件过程中,意外的牵扯出另一桩案子。通过几个月的深入调查,警方抽丝剥茧,一个以郑某为首9人套路贷团伙最终落入法网。
“2018年7月,我们在办理一起涉黑案件时,发现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形成初期,是通过纠集郑某、徐某、童某等一批人,一起从小做大,慢慢发展起来的。后来,郑某、童某、徐某从该组织中分离出来,并按照之前放贷模式继续从事“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办案民警介绍,2016年3月,犯罪嫌疑人童某经徐某介绍结识张某、王某,童某、徐某为谋求高利,同意张王二人借用其位于长城路夏泰财富公司的名义,开展套路贷放贷业务。 同年8月,在张某和王某离开后,郑某、童某、徐某继续按照张某传授的放贷模式继续从事“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
2016年年底,为进一步扩大放贷业务,郑某、童某、徐某相继招募犯罪嫌疑人洪某泉、柴某银、韩某荣、刘某等人加入公司。至此,以郑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形成。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郑某为首,成员相对固定,各司其职。为提高集团成员积极性,公司规定各成员均无底薪,收益均从受害人还款中按比例瓜分。
在实施套路贷犯罪行为中,郑某团伙假借民间借贷的外衣,以虚高的欠条,炮制银行流水,强行约定高额利息。在借款初期,该团伙首先会要求借款人并先行扣下砍头息、手续费登不合理费用许多不合理费用,并且被强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规避法律打击。办案人员在侦查中发现,郑某等人的犯罪行为,实际上并不高明,稍微具备相关金融常识的人都能轻松识破,但“上当”的人仍不在少数。
“关键在于他们抓住了借款人急需用钱的心理,郑某团伙的借款方式俗称“空放”,也就是说借款人不需要银行流水,也不需要征信,只需一张身份证,他就可以借钱。”办案民警表示,许多受害人找到郑某借钱,原以为可以解燃眉之急,殊不知 在签订协议的那一刻,早已落入圈套。以借款3万元为例,借款人往往需要签订高达6万元的虚高合同,在砍掉头息等费用后,借款人能拿到手的只有2万元左右。
一边是急需用钱,另一边是高额的月息需要偿还,一旦受害人没有按时交钱,郑某团伙便会通过暴力催收、上门滋扰、跟踪尾随等手段逼迫受害人还款。警方在三个月的侦查中发现,许多受害人因为还不起钱,都受到了郑某团伙不同程度的侵害。市民张某便是其中一位,在从郑某处借完钱后,因无力偿还,郑某便还带着花圈和张某照片,前往张某做生意的门店要债,并通过上门威胁、喷油漆堵锁芯等方式逼迫张某归还借款,最终张某被逼无奈离开了九江跑到千里之外的西安,妻子也因此和他离婚,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
2017年3月,受害人周某因资金需求前往郑某所在夏泰公司借款1万元,郑某等 人诱骗受害人签下虚高合同、虚高借条。待受害人剩最后两期因无力偿还,郑某团伙胁迫受害人至夏泰公司内,逼迫其偿还当月高息,并指使手下对周某实施殴打、辱骂,郑某威胁其跪在墙边,手持电棒实施击打。为达到追债的目的,郑某强行将周某身证件扣下。周某心生恐惧,遂立即还完剩余两期,并到夏泰公司内索要其证件,郑 某威胁周某称必须再给4000元逾期费才能交付身份证、银行卡等,最终周某被逼无奈只能屈服,并支付2000元逾期费才拿到其证件。而周某实际借款金额才1万元, 被诱骗签订的虚高合同金额为5万元,实际到账金额为8000元左右,实际还款金额共计1.48万元。
再深的套路也逃不开法律的制裁,经警方查明,以郑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共涉案 11起,涉案金额670万元,涉案人员9人,其中主犯郑某1名,骨干成员童某、徐某、洪某泉、柴某银4人,一般成员4人。目前该案已经开庭审理,待择日宣判。
(九江报业融媒记者 谢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