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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智富:规范共享开放信用信息 保障市场主体信息安全

2020-05-27 11:06 陈真真  阅读:4409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张智富针对当前信用信息共享开放管理标准不统一、相关安全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建议国家要规范共享开放信用信息,促进信用信息自由流动,完善征信市场发展,保障市场主体信息安全。

信息共享开放是征信体系建设的核心和基础,也是征信机构生存和发展的条件。近年来,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我国信用信息共享开放力度加大,各类信息供给不断增加,但是信用信息共享开放机制不健全也导致不少问题出现。

“比如相关主体信用信息的‘公’‘私’性质界定不清晰,导致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遭到侵犯的概率大大提升。”张智富指出,部分机构和平台非法买卖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导致公民个人隐私权受到严重侵害。此外,国家层面尚未出台覆盖全面的信用管理法规,对信用信息共享开放没有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相关方权利、义务和利益机制不明确,也导致信息共享开放难以实现。

“国家层面应尽快出台信用信息共享开放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张智富建议,一是通过立法界定信用信息共享开放的内容、范围和方式,明确共享开放的条件、对象、方式和安全保障措施;二是界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用信息, 并且明确对这些特殊信用信息的保护措;三是明确专业机构采集和使用信用信息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他还建议分级分类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开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将信息分类、分级向市场化征信机构合理开放,并推动普通商业领域信用信息共享,促进普通商业领域征信活动加快发展。

“建议国家扶持有实力的征信机构做大做强,通过强化监管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指导征信机构整合利用各类信用信息,为社会提供多元化的信息产品和服务。”张智富说,要全面监管市场上涉及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使用和服务的机构,规范共享信用信息,防止信用信息泄露和滥用。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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