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变热,餐饮娱乐等场所陆续营业,群众休闲消费活动增加,酒驾醉驾肇事肇祸风险增加,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二大队加大警力投入,不间断严厉整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继5月15日大队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16起,22日该大队再查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32起。
(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二大队供图)
行动当晚,大队科学用警,以商业区、恢复营业的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涉酒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为重点,设置四个执勤卡点,合理分配执勤点的警力,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二大队供图)
21点40分,在长江大道十里河南路路口,黎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途径该路段,被一中队执勤民警王琦依法拦停接受检查,一凑近,王琦就闻到黎某某身上有明显酒气,但是黎某某拒不配合民警进行酒精检测,随即执勤民警将其依法控制,送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最终确定其酒精含量为112.1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截至当晚12点左右,大队共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28起,醉驾4起。依据相关法律,交管部门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处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500元罚款的处罚;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将按有关法律程序办理刑事拘留,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能重新考取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提醒,不论什么时候,酒驾醉驾都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交通安全这根弦必须时刻绷紧,切勿心存侥幸。(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二大队供稿,通讯员 王强 于慧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