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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思政小课堂融入社会大课堂

2020-04-21 11:38 王舒婷  阅读:3781 

完善高校思政课社会实践评价机制,有助于提高思政课社会实践在教学体系中的教学效率与实际效果。目前我国高校思政课社会实践评价机制总体运行较好,但也存在评价形式单一、评价滞后、评价过程不全面等问题。对思政课社会实践的评价要从内容、方法、过程、主体以及评价方式等方面入手进行整体把控,尤其要建立一套比较完整、客观的评价机制,及时发现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求真、求趣、求效、求实,积极改进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实现社会实践育人的培养目标。

对高校思政课社会实践评价机制进行构建和研究,首先要厘清社会实践在高校思政课中的意义与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明确了引领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追求,有效提升大学生思政课的学习深度,夯实高校思政课建设基础,引导大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作为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平台,思政课社会实践教学能够增进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社会适应能力、社会需求感;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地引导大学生在社会实践参与中,感知理论知识与实践发展的有机联系,体悟立德树人教育内涵,实现外化与内化相结合,达到知行合一。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学习,是将大学生的道德认识与道德实践充分结合的过程。大学生只有在社会实践中体验和学习,才能够更深地体悟课本上的思想道德知识,才能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更好地塑造完整的人格。所以,社会实践能够有效地提高大学生对思政课的学习深度,明晰自身的不足,明确自我提高、自我超越的价值目标。

目前思政课社会实践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评价不够重视。对社会实践的评价能够很好地激励和引导学生,能够让他们了解自己的不足,找到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利于在实践中完善自我。但部分高校教师将评价视作一个任务,只是进行理论化、笼统化的简单点评就草草收场,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不够深入,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和社会实践的实效性。

评价不够全面。部分高校仅采取要求学生上交实践报告和报告单位盖章的形式,却未对学生的社会实践过程进行详实的认定和客观评价。这种方法是简单片面和具有局限性的,会出现学生敷衍、表面化、甚至作假,不能清楚地掌握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思想状态和遇到的实际问题。

评价流于形式。一些高校对思政课社会实践的评判标准都比较高,比如实习要进入什么性质、什么类型、什么级别的单位等,这就使得部分学生绞尽脑汁想办法,甚至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而没有真正把精力放在思政课社会实践的实际内容上,违背了思政课社会实践教学中思想道德理论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本意,形式主义多,学生收获少。

评价滞后性。思政课社会实践评价一般是在寒暑假学生返校后,统一收集。这样一来,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当时的想法就不能及时反馈,也不能得到及时解决,这样会造成评价结果的滞后和误差,评价效果大打折扣。以上评价体系中存在的问题都会影响思政课社会实践的实际效果,制约思政课社会实践的创新发展,也会直接影响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学习效率。

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改进思政课社会实践教学,亟待创新思政课社会实践评价机制。

首先,重视评价机制。高校必须给予社会实践评价足够的重视,其中包括对实践过程和实践结果进行评价,提高社会实践评价在整个实践教学中的重要性。要求老师对学生所反馈的内容及时进行解决,老师可以定期收集学生的反馈情况,并及时解惑,掌握学生社会实践进展动态。思政课教师在课堂上要布置相应的社会实践学习任务,对学生的社会实践进行严格的把关考核。

其次,评价方式多样化。通过学生上交的社会实践报告、相关影像资料、证明材料,进行社会实践答辩或者演讲,让他们描述社会实践过程,介绍社会实践心得体会,在网站上分享调研报告、优秀经验、多媒体作品,这样有利于对学生社会实践实际情况进行客观评判,防止学生对社会实践过程的轻视和对社会实践报告的抄袭,从而发挥社会实践评价的积极作用。

最后,建立互评机制。现在的思政课社会实践评价方式大多是自评和老师进行评价,这样不够全面。可以增加生生互评以及所在实践单位的评价。生生互评就是让同学之间相互评价,肯定实践效果,指出存在问题,起到取长补短、互相监督的作用。实践单位的评价能够真实反映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表现,方便老师掌握学生的实际实践情况,从而做出全面的评价。

综上,高校应根据目前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的实际情况,明确评价对象和评价方式,推进实践理论与实践形式的双创新,建立一套可持续、常态化、长效化的高校思政课社会实践评价体系,更好地达到思政课自主、学习、互动、分享的效果,促进最终育人目标的实现,为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单位:南京邮电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本文为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双一流’背景下江苏高校社会参与机制构建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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