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共同印发《江西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21年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0日—16日,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7日至19日。
报名:4月10日-16日网上报名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类别分为三类:一是高中类(含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下同);二是中职类〔含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高职和高专”)、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技工学校〕;三是师范定向类(定向培养乡村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师资的院校)。
报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在籍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报考资格认定,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相关规定。
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乡村教育事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是需求县(市、区)户籍的生源。各设区市可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报考资格认定办法。
报名时间为4月10日—16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逾期不予补报。考生回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报考。
考试:6月17日-19日进行文化科目考试
初三年级的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其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开卷考试),物理和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
初二年级的统考科目为:地理、生物,实行合卷考试。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未举行初二年级的地理、生物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目前已经进入初三的学生,由未组织考试的设区市自行安排,是否作为2021年录取计分科目由各设区市自主确定。
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7日至19日。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时间由各设区市自行组织安排。
体育考试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录取: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
根据《规定》,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原则上按师范定向类、高中类和中职类的顺序进行。
师范定向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70%。
定向培养招收小学教师男生比例原则上均不得低于40%,幼儿园教师男生比例原则上均不得低于20%。如计划未完成再作适当调整,逐步优化乡村教师性别结构。
《规定》明确,普通高中应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设区市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视同仁,均不得享有招生特权,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旁听。
经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办批准,2021年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80名。
录取至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初中学考。2021年非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录取增加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由省教育考试院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初中学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本科高校不得招收各类形式的中职教育学生,不得招收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学生;高职院校停止招收初中毕业起点的三年制中职教育学生(江西艺术职业学院部分艺术类专业除外)。
优惠政策: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升学享优待政策
《规定》明确,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各相关具体规定执行。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
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相关文件审核确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能同时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享受优惠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机构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影印件(影印件须经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进入档案。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