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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林下经济发展实施意见——2025年基本实现林区农民“不砍树 能致富”

2021-03-23 10:47 鄢飞飞  阅读:5502 

3月22日,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全市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25年,我市将基本实现林区农民“不砍树 能致富”的目标。

据了解,我市将重点打造森林药材、森林蔬菜、林果、森林景观利用、林下养殖等林下经济产业,不断提升林下经济对区域经济的拉动能力、对生态建设的支撑功能、对农民增收的促进功能。2021年-2025年,全市将新造森林药材面积0.5万亩,森林蔬菜面积1万亩,林果面积0.5万亩,森林景观利用0.5万亩,建立林下养殖示范点20个。到2025年,基本实现林区农民“不砍树 能致富”的目标。

对于森林药材,我市将大力支持省内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集中连片地建设森林药材基地,实施范围为林地上新种植的中药材,要求基地相对集中连片5亩以上,木本药材种植密度符合造林有关技术规定,成活率85%以上。草本及藤本药材覆盖率、成活率符合有关技术规定。对于森林蔬菜,我市将大力发展以雷竹笋、香椿为主的森林蔬菜,要求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为10亩以上,成活率达到85%以上。

市级财政将林下经济产业纳入每年的林业生态建设实施范围,每年列支预算320万元,按照“先建后补”方式支持林下经济发展。木本类森林药材,一次性奖补500元/亩,在林地上种植的草本中药材,一次性奖补100元一亩。森林蔬菜奖补标准为600元/亩,林果奖补标准为300元/亩;森林景观利用奖补标准为1200元/亩,林下养殖示范点奖补标准为5万元/亩。

来源:南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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