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记者从江西省总工会获悉,为促进广大职工消费,省总工会决定开展“抗击疫情、助力内需”活动,面向全省职工及工会会员提前发放工会慰问品经费和活动经费,广大职工可以用于自身购物及饮食消费。
据了解,本次活动对象为全省广大职工、工会会员,按各级工会实名制登记确认落实。活动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0年4月15日前,第二阶段为2020年5月底前。
活动方式有三种,在江西各地的实体营业场所(包括百货商店、超市、餐饮店等)购物、饮食消费;在江西省工会会员服务卡福利专用账户的“特约合作商户”的购物和饮食消费;在江西的扶贫地区自行旅游、购买扶贫农副产品等消费。三种活动方式均按照“限定在截止期内、限定在实体店内”执行,并以活动票据、凭证为据予以确认和统计。
省总工会要求,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原在春节等节假日发放的、总额不超过2100元/人的慰问品经费,以及基层工会用于组织工会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和开展春游活动,年度总额分别不超过400元/人、200元/人/天的活动经费,将于今年5月底前全部提前发放给职工和工会会员。此外,依据基层工会普惠制要求,按照工会会员不超过300元/人的标准,发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慰问生活补助券(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在活动的第一阶段截止期内完成。
记者了解到,职工和工会会员今年在提前领取这笔工会慰问品经费及活动经费后,相关经费本年度不再发放。
发放对象
全省职工和工会会员
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4月15日前到位
●疫情防控特殊慰问生活补助券
标准:不超过300元/人(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二阶段:5月底前到位
●慰问品经费
标准:不超过2100元/人
●活动经费
标准:不超过400元/人、200元/人/天
使用方式
●在江西各地实体营业场所(包括百货商店、超市、餐饮店等)购物、饮食消费
●在江西省工会会员服务卡福利专用账户的“特约合作商户”的购物和饮食消费
●在江西扶贫地区自行旅游、购买扶贫农副产品等消费
活动规则
●“限定在截止期内、限定在实体店内”执行
●以活动票据、凭证为据予以确认和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