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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以上!目标确定!

2021-03-05 10:19  阅读:5093 

“缺席”一年的GDP增长预期目标又回来了!3月5日,2021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预期目标出炉:6%以上。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李克强说,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进出口量稳质升,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202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没有提出全年经济增速具体目标。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第4次,前3次分别为2000年、2001年和2002年。2020年之所以未设定经济增速具体目标,主要因为全球疫情和经贸形势不确定性很大,中国发展面临一些难以预料的影响因素。

不过,2020年,中国经济交出了一份令世界瞩目的答卷。GDP一季度同比下降6.8%,二季度增长3.2%,三季度增长4.9%,四季度增长6.5%。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01598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3%,首次突破100万亿元大关,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

“过去一年,在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李克强说,“全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又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李克强表示,经济增速是综合性指标,今年预期目标设定为6%以上,考虑了经济运行恢复情况,有利于引导各方面集中精力推进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增速、就业、物价等预期目标,体现了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要求,与今后目标平稳衔接,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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