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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扩!南昌市发出重要通知

2020-03-25 11:23 陈真真  阅读:1325 

清明节将至

进山扫墓、焚香烧纸、燃放爆竹等

带来的入林活动和

野外违规用火现象将大幅增加,

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

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森林安全,

南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出通知,

明确清明节期间涉林县区指挥部

必须有一名主要领导蹲县值守,

确保全面停止炼山和疫木焚烧及审批,

严禁烧荒、烧田埂、烧秸秆,上坟烧香、烧纸钱,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做到“山有人巡、

路有人守、坟有人看、

见烟就查、见火就罚

成灾就抓”





南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

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涉林县、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清明节将至,进山扫墓、焚香烧纸、燃放爆竹等带来的入林活动和野外违规用火现象将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森林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县(区)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制,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要专门安排部署。清明节期间,各县区指挥部必须有一名主要领导蹲县值守;所有林区乡镇,都要有应急、林业部门以及县直单位包乡镇。包村干部一律深入村组一线督查指导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情。

  二、严格火源管控,防范火灾发生。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网格化巡查和林农交错区定点看护两项制度;对留守的老人、儿童、智障等重点人群和林内施工、入林旅游人员要进行严格监管和宣传教育;对风景区游人吸烟等行为要坚决制止4月1日至8日,全面停止炼山和疫木焚烧及审批,严禁烧荒、烧田埂、烧秸秆,上坟烧香、烧纸钱,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组织精干力量,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防火隔离带、防火线等基础设施进行一次全覆盖巡查。对清明节期间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依法查处,坟墓集中地段要安排干部蹲守,散坟也要落实看守人员,做到“山有人巡、路有人守、坟有人看、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在全市形成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高压态势。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灭火意识。各县区要创新宣传教育模式,专题做好清明防火宣传,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活动。要在报刊、网络电视刊播森林防灭火公益广告,要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群等方式发送气象预警、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等。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坟区山场和林区乡村、学校,走近市民、林农、学生,通过贴标语、拉横幅、喊喇叭等方式进行宣传,推进森林防灭火宣传进小区、社区、进校区、进厂区、进林区。要积极倡导文明祭祀、低碳祭祀、绿色祭祀,推进移风易俗和破除上坟烧纸陋习,提倡用鲜花、植树等替代纸钱爆竹,杜绝违规用火行为要通过现身说法、警示案例等方式教育群众,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灭火意识

  四、加强值班备勤,确保火情报送。各县区防火办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严格实行“热点核查零报告”“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报告”制度。对于上级通知的卫星热点信息,必须在1.5小时内反馈核查情况,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当说明原因并在1.5小时内反馈,坚决杜绝“大火小报”“故意迟报”和“隐瞒不报”。要建立完善野外特殊用火的审批备案制度,所有审批通过的野外用火必须上传至省野外特殊用火监管平台。清明节期间(4月1日-8日)各县区要于每日17时前将当日森林防灭火情况报市防火办,值班电话:0791-83986140。

  五、强化督查督导,提升应急处置。各县区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抽查等方式,加大对各地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的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森林火灾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绝不迁就放任。各相关岗位人员要坚守岗位,高度戒备,要统筹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灭火两项工作,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要专司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靠前驻防、整装待命。接到火情报告后快速出动,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来源:南昌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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