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斌在《北京日报》撰文指出,以数字化为代表的现代科技正在深刻改变生产和生活方式,改变游客在旅游目的地信息收集、出行决策、组织方式以及消费等方面的行为。
事实上,为了适应人民在大众旅游新阶段或者说小康旅游时代对美丽风景和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很早就提出智慧旅游的建设思路。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应用和数字化科技企业的进入,进一步增强了旅游产业创新发展的动能。比如泰山、钟山、东方明珠等知名景区,通过互联网平台导入数字化转型的基础设施和底层器件,完善客流管理系统,营造游客有感的智能化消费场景和于景区有利的数字化服务空间。
近年来,避暑旅游、冰雪旅游、夜间旅游、自驾旅游、休闲度假、研学旅行等旅游消费新需求,开始牵引旅游供给水平的提升和旅游产业结构的优化。在此进程中,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科技力量将是不可或缺的创新动能,也是大有可为的增值要素。“十四五”期间,会有越来越多的数字空间和消费场景被创造出来,持续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从大众旅游的基本国情出发,一切创新都要落实到满足消费、便利消费和激发消费、创造消费上。现在,旅游已经进入国民大众的日常生活,国民消费已经成为旅游经济运行的基础支撑。未来五年,我国将形成一个百亿旅游人次和十万亿元消费的国内旅游超级大市场,保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就业百分之十以上的综合贡献率。这对于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促进国际国内双循环将扮演重要角色,发挥关键作用。在此进程中,互联网企业应当持续加强与旅游景区等实体机构的合作,用科技为传统企业赋能。旅游景区和度假区等在平台上开设旗舰店,开拓会员运营能力,让游客不再是只来一次,而是成为粉丝、长期关注。广大游客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得到提升,实体企业的市场创新和商业活力得以增强,进一步促进了旅游消费扩容和旅游产业升级。
当然,建设智慧旅游新方略,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也离不开政府的有效作为,既要优化营商环境,加大产业创新的促进力度,也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务实推进包容审慎式监管。行业监管不能仅仅满足于做大平台、大屏幕等硬件投入,更要聚焦治理欺诈消费、强迫消费、不合理低价、滥用市场垄断权利等不诚信经营,以及有悖公序良俗的不文明旅游。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坚持依法治旅、依法兴旅,才能不断提升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来源: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