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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6地现症病例清零! 62个县(市、区)“四类人员”全部清零! 发布会上还有更多好消息!

2020-03-07 10:44  阅读:5931 

今天下午三点,江西省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八场新闻发布会。一起来了解下详细情况。

▲记者:王雪萦 吴萍 陈婷 付忆静 高磊

  疫情通报

预计下周江西在院治疗病例将减至个位数

截至3月5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35例,累计出院病例908例(占97.1%),死亡病例1例,现有住院治疗确诊病例26例(其中重型2例、危重型2例),疑似病例0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6714人,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6321人(占98.5%),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393人。按照患者从发病到临床痊愈的中位时间为15天计算,预计下周我省在院治疗病例将减至个位数。

62个县(市、区)“四类人员”全部清零

截至3月5日24时,我省疫情防控呈现出“四无”的阶段性特征。

“四五”即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无新增危重病人、无新增病亡。

在上述基础上,实现了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在院患者、接受医学观察人员“四个清零”的县(市、区)不断增多。

一是连续14天确诊病例零新增的县(市、区)达到99个。

二是连续14天疑似病例零新增的县(市、区)达到98个。

三是住院患者全部治愈出院的县(市、区)达到85个。

四是接受医学观察人员全部解除隔离观察的县(市、区)达到68个。

截至3月5日24时,景德镇、萍乡、鹰潭、赣州、宜春、赣江新区等6地实现了现症病例清零,62个县(市、区)实现了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及无症状感染者等“四类人员”全部清零。

江西排查湖北返赣人员227969人

据统计,通过艰苦卓绝的工作,全省共排查来自湖北的返赣人员227969人,其中3162人纳入医学观察,累计369人转为确诊病例,占总确诊病例数的39.5%。

331名密切接触者实验室确诊为阳性

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密切接触者信息通报、共享和责任机制,短时间内大幅扩容隔离能力,对所有已发现的26714名密切接触者,以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了追踪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共有331名密切接触者实验室确诊为阳性,占总确诊病例数的35.4%。

江西收治率100% 治愈率97.1%

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及时推广行之有效的诊疗方案,注重发挥中医药优势,织密疫情防控的远程医疗网络,累计完成661人次的远程会诊,全力做好病人救治工作,切断轻症向重症的转化路径,尽最大努力减少重症发生率,避免死亡病例发生,构建了以防重症、防病亡为重点的“第四道防线”。

目前,我省收治率达到100%,治愈率达到97.1%,轻型及普通型确诊病例和出院病例占确诊病例总数的比例分别达到88.8%、89.5%;重症及以上确诊病例和出院病例占确诊病例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1.2%、10.5%,均优于湖北以外省份平均水平。

加强出院患者跟踪随访 确保“零回头”

加强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的跟踪和随访管理,确保患者完全康复出院,构建了以防复燃为重点的“第五道防线”。目前,从随访的情况看,患者回家后康复状况良好,尚未发现患者出院后再传播他人的情况,达到了“零回头”目标。

大考还未结束 警惕疫情反弹

当前,全省疫情形势保持积极变化,但疫情反弹风险依然存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对新冠肺炎存在认知局限,包括传染源、致病机理与病毒毒力、传播动力学、感染风险因素、监测与监控、实验室检测与诊断、重症与危重症患者临床管理等。

二是随着经济活动恢复、旅行限制逐渐解除、全面复产复工、学校重新开学等带来的大规模人口流动,存在新出现病例和聚集性病例的风险。

三是海外疫情加速蔓延,存在境外输入风险,截至3月6日10时,境外81个国家累计确诊17632例。可以说大战仍在进行,大考还未结束,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对疫情的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

  生态环境

环评审批评审“网上办” 证照到期“顺延办”

制定和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正面清单,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项目,实行豁免审批管理;

对鼓励类项目以及与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推行环评告知承诺制;

对省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推行环评审批和评审“网上办”,证照到期“顺延办”。比如,我们通过豁免审批管理,全省15个医疗物资生产项目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审批,600多个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备案。再比如,通过环评告知承诺制,今年1月16日,江西昕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签署《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后,不经评估、审查,九江市生态环境局直接作出审批决定,企业当天获取年出栏6.2万头生猪养殖规模项目的环评审批手续,这是我省首例。

简化环评内容、优化办理程序、缩短审批时间

大幅简化环评内容、优化办理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推行部分建设项目环评豁免,进一步环评审批效能。如:全面清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放管服”精神的规范性文件,消除不合理的“过度环保要求”。如:完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坚决杜绝环保“一刀切”。如: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监管制度改革。这些主要针对监管机制的改革,就是为了优化相关程序,提高监管效能,给予企业一个更好更优的发展环境。

答记者问

记者提问:当前,全国和全省上下都在大力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请问,此时省生态环境厅出台《6条措施》和《20条措施》两个文件有何深意?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徐延彬

应该说,在当前这个重要时期,我们出台《6条措施》和《20条措施》,非常必要,意义重大。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要体现在“八个观”(深邃历史观、科学自然观、绿色发展观、基本民生观、整体系统观、严密法治观、全民行动观、共赢全球观),这是指导我们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根本遵循。我们出台这两个文件、提出6+20的政策体系,就是落实和践行这“八个观”的具体行动。比如,我们在《20条措施》中提出,要强化系统治理,统筹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陆地水上、流域上下、区域空域,推动全方位、全地域、全要素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就是努力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再比如,我们提出,促进生态产品价值转换,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乡镇以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与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价值转换挂钩的激励机制,这就是我们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

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的具体行动。去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时隔三年再次亲临江西视察指导,明确提出江西要“努力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的更高要求。我们出台这两个文件,既兼顾了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也衔接了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既有疫情期间的应急措施,也有着眼长远的改革举措,既从专业部门的角度提出了保护措施,也从综合协调的角度提出了发展举措,无论是从出台时间,还是内容的含金量上看,都是走在全国前列的,这也是我们江西生态环境系统“作示范,勇争先”的具体举措。

三是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关系的具体行动。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是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最大辩证法。将绿水青山转化成金山银山,也急需打通二者之间的转换通道。我们这两个文件,有很多都是畅通“两山”转换通道的具体措施,包括深化改革环评制度、完善总量控制制度、清理不合理政策规定、改进生态环境监管方式,等等。

四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具体行动。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双胜利”,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生态环境部门出台这2个文件,就是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改革创新,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水平,全力支持、指导、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千方百计为企业解难、为群众排忧,全力以赴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新的提升,服务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大局。

五是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当前,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近日,省政府印发实施了《关于以“两好”推进日常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抢时间保进度强弱项补缺口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施意见》两个重要文件,坚持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作为生态环境部门,抓好疫情防控我们责无旁贷,助力复工复产我们义不容辞。因此,我们主动作为,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并与生态环境部充分请示沟通,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制定了《6条措施》,围绕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制定了《20条措施》。本周二,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我们于第二天就印发了《6条措施》和《20条措施》,今天又紧接着召开新闻发布会,是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最早落实生态环境部部署要求的省份。

记者提问:近几年来,江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来了明显成效,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巩固提升,作为生态环境部门下一步如何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有哪些举措?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小璋

近几年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江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巩固提升。为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的新要求,不断提供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必须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我们的措施是: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从10个方面来进一步提升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一是由过去环保部门单打独斗为主,提升为全社会齐抓共管;二是由过去主要督企为主,提升为督企与督政相结合;三是由过去主要考核经济指标为主,提升为在考核经济指标的同时,加大环保指标考核权重;四是由过去粗略治污、粗放治污,提升为精准治污、集约治污;五是由过去经验治污、教条主义治污,提升为科学治污、实事求是治污;六是由过去长官意志治污、行政命令治污,提升为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治污;七是由过去水、气、土单要素治污,提升为山水林田湖草统筹考虑治理;八是由过去以具体项目管控为主,提升为科学分区管控;九是由过去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提升为体制更加顺畅、机制更加科学;十是由过去公众参与不够,提升为进一步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记者提问:江西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以此推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请问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采取什么举措,有效应对疫情助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小璋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是今后经济工作的主旋律,对我们江西来讲,省委、省政府还增加了跨越式发展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对倒逼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作用,作为生态环境部门必须以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己任,我们的措施是:立足中心大局,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助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如何助推?在《20条措施》里有十分具体的规定,主要是十个方面。

一是深化环评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能;二是改革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让有限的总量向效益好的地区、领域和企业流动;三是清理不合理政策规定,消除不合理的“过度环保要求”;四是实行宽严相济监督执法机制,坚决解决环保“一刀切”问题;五是坚持约束与激励并举,在采取惩处措施的同时,加大激励措施的运用;六是规范促进环保中介服务,既发挥环保中介机构的积极作用,又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七是促进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把我省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八是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九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生态环境部门办事效率;十是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不断提升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记者提问: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复工复产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请问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如何服务复工复产工作?有哪些具体举措?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龙刚

为了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我厅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大力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从 环评和执法两方面来进一步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和项目开工复工。

在环评审批方面,一是继续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对原要求环评登记备案的民生相关行业,共涉及国家环评管理名录中30多个小类,直接进行环评豁免。

二是拓展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将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共涉及国家名录中的40多个小类。

三是强化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对全省重大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对需要公示的项目,合并受理公示和拟审查公示,提高办事效率;对确需开展现场踏勘、技术评估的项目,创新方式方法,实现“不见面”审批。

在执法监管方面,一是免除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对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已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企业,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二是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及时提醒复工复产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三是实行宽严相济的差异化执法机制。实施执法检查频次的差异化,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环境信用评价高的企业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风险高、环境违法频繁的企业加密执法检查频次。实施行政处罚的差异化,对受疫情防控影响,环境违法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可以不予处罚,以督促整改为主;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群众反映强烈、危害群众健康、严重污染环境以及涉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查处。

记者提问:当前,我省仍处于疫情防控最吃紧的关键阶段。请问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如何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哪些具体举措?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石晶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与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汇报沟通,与省卫健委紧密配合,落实值班制度,并随时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在日常及应急状态下的防控工作万无一失。同时,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上下众志成城防控疫情提供坚强的舆论支持。

二是进一步加对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的监管与调度。将医疗废物处置作为持续推进的工作重点,确保处置不过夜、不造成二次污染。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及时精准掌握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转情况,强化处置能力分析和研判,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处置。

三是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力度。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管执法,重点加强医疗污水收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件,防止新冠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

四是进一步加强应急监测工作。督促各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加密监测频次,每日对环境质量空气自动站、水质自动站在线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实行日调度、日报告制。对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加密监测,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

五是继续实施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凡属疫情防控所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等建设项目,一律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特事特办,采取豁免审批、承诺告知审批(疫情过后补办手续)等方式,切实简化防疫项目审批程序,保障疫情防控项目第一时间建设投产。

记者提问:2项政策文件的出台,将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能够产生巨大的推动力,请问生态环境厅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抓落实,保证两个文件在全省落地?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徐延彬

我们制定的政策不是为了贴在墙上、挂在嘴上、放在网上,而是要实实在在的惠及社会、惠及企业、惠及百姓,为将这些好政策好措施落到实处,尽快见效,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出台配套操作。这两个文件的政策措施,今后会陆续出台一些相应的操作流程、实施办法或配套制度,我刚才已经介绍了,《20条措施》会有一批配套制度,目前第一批24项制度已出台13项。目的就是要确保我们研究制定的政策印发后能执行、执行时可操作、操作后可落实、落实后能见效,保证条条有着落,事事能落实。

二是细化分工落实。这两个文件,我们还会进行内部分工,每条措施会落到具体处室、具体部门、具体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头上,保证我们公布的措施形成责任链条和操作闭环,可实施、可追溯、可倒查。

三是实行定期调度。千条万条,不落实都是白条。这两个文件的实施情况,我们会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协调解决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收集和反馈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企业呼声,切实提升政策效果。

四是强化督查督办。我们要把疫情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必须与时间赛跑,抢工期、抢时间、抢机遇。我们将强化督查督办,督促政策尽快落实,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不允许容易的就执行、有难度的就不执行或者拖着不办。

五是严格考核奖惩。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夺取抗击疫情胜利、服务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是今年我们生态环境部门的重点工作和职责使命,我们不提过多口号,这些公布出来的工作举措,我们将贯穿全年,列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作为检查党员干部履职能力和工作作风的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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