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23号
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境内外输入病例导致本地传播的风险增大。为有效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策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经研究决定:
一、各乡镇街、产业园、各单位要严格排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河北省、黑龙江两省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境外国外以及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返)湘人员。以上人员必须闭环管理第一时间送集中隔离点,进行核酸和血清抗体双检测。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返)湘人员双检测结果为阴性且体温正常、无咳嗽等症状的,方可居家个人健康监测14天。境外国外来(返)湘人员从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返湘的,继续集中隔离观察7天,在集中隔离第1天、第7天各进行一次双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医学观察7天,在居家观察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各乡镇街、产业园、村组(社区)、企业要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人员排查管控,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要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严格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并要公布管控责任人和监督举报电话。
三、各乡镇街、各单位要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按照“两个尽量、两个严禁、两个一律”的原则,红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私人取消10人以上的各种宴会活动。各单位要严格控制50人以上的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报备制,由各乡镇街、产业园审查,未严格落实防控要求的,要坚决取消。
四、各乡镇街要加强农村地区防疫工作,尽量取消赶集活动,实在不能取消的,必须降低频次、拉长间隔时间,原则上由间隔5天改为间隔10天。所有村医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原则上都要接种新冠疫苗。
五、所有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和药店(大药房)不得接诊发热患者,不得出售退热药品。工作人员要实行首诊责任制,如发现发热患者要及时提醒患者去就近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并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如违反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各乡镇街、产业园、各相关部门要宣传引导经营者尽量关停麻将馆、棋牌室、健身房、浴室等人员接触频繁的密闭场所。不能关闭的,要加强监督管理,强化通风、消毒等措施,尽量控制人员聚集规模。
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监督组要加强对各乡镇街、各单位的督导检查,每周一通报,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区级挂点领导。
此令由各乡镇街、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执行,不得有误;区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责问责。
湘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