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应举 李刚) 近日,在徐州贾汪区委依法治区委第二次会议上,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委员、区长杨明对大吴街道办事处主任袁超峰的述职进行交流点评,内容紧扣基层党政负责人依法行政。
“袁主任,刚听你述职,大吴街道2020年有5起行政诉讼案件,只有1起涉及拆迁诉讼,还胜诉了,街道这几年拆迁量不小,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街道在开展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工作时,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提前进行法律风险研判,对重点人头、棘手问题实行包案工作制,集中力量化解矛盾问题,从源头上减少拆迁诉讼案件的发生。”
工作方法、经验教训、工作绩效,都在一场场依法行政评述中得到量化。
2020年5月,徐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出台《徐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述职考评办法(试行)》,述职考评对象为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要求每年安排2个县(市、区)、1-2个市直机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进行现场述职并接受委员质询,由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评议打分。
评议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及奖惩的依据,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法治建设的“带头人”。各县(市)区相继制定落实措施,贾汪区先行试点,大吴街道、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两家单位率先在区委依法治区委二次会议上进行述职。
去年,徐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述职考评机制及《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荣获2018—2020年度江苏省法治建设创新奖;《创新环境监管模式 提升法治建设惠民成效》获评全省法治惠民优秀项目,法治建设满意度在全省名列前茅。
近年来,徐州市法治建设加快创新步伐,亮点品牌频出。《徐州市质量促进条例》《徐州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条例》《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均系相关领域全国首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获评全省政法工作创新奖,“环境执法联动机制”获评全国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创新优秀事例,在全省率先出台和实施“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并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