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两会期间,县人大代表刘玲玲提出《关于规范管理电动车行驶安全》的建议,承办单位县交警大队及时办理建议,切实拿出解决措施,加强电动车安全行驶管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了道路交通的良好形象。今天的“彰显小县新担当 代表履职展风采专栏”播出:代表好建议 落实见成效
县人大代表刘玲玲,是万埠镇文埠村党支部负责人、村委会主任,因为工作原因,每天要骑上电动车穿行在城乡之间的路上。沿途上经常看到,电动车交通秩序缺乏有效的管理,相当一部分人缺乏安全意识,闯红灯、行驶在机动车道、随意变道的现象屡见不鲜,造成频频发生交通事故。刘玲玲看在眼里,痛在心上,作为县人大代表,她经过反复思考,觉得有责任向县人大提出关于规范管理电动车行驶安全的建议,呼吁敦促交警部门加强电动车安全行驶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电动车在行驶当中存在的交通隐患,我建议你们要进行规范的管理。
去年两会期间,刘玲玲几易其稿,在人大会上提交了《关于规范管理电动车行驶安全》的代表建议。县人大积极跟踪督促,承办单位县交警大队及时办理建议,迅速拿出了加强电动车安全行驶管理措施。
自从我提了这个建议后,建议得到了交管部门高度重视,他们也及时跟我联系,进行了沟通,加大了对电动车的整治力度,整治过程中也取得了一定效果。老百姓出行都知道戴头盔、走非机动车道、乱闯红灯的现象也减少了。
在交警的整治下,市民交通意识有所提高,都知道戴安全帽,不走机动车道。
本台记者:甘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