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产业扶持,《方案》明确,要落实现有惠企政策,鼓励通过谈判协商、参与市场化交易等方式,确定体育场馆及健身设施使用水电气热的价格。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合格,并积极参与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的体育健身场馆,用水价格按照二类(非居民用水4.45元/吨)标准执行,有效降低体育健身场馆经营成本。
《方案》明确,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在全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增设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扶持资金,加大对重点赛事、龙头企业、体育设施建设、体育场馆运营、体育健身服务和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等扶持力度。引导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开发符合体育市场特点的信贷品种,加大对中小微体育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满足体育企业融资多样化需求。鼓励金融机构拓展体育消费信贷业务和金融服务,促进人均体育消费支出理性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