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财产、国有土地是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检统计数据显示,从2017年7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2413件,督促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125亿余元,督促收回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85亿余元。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指出,近年来,这两个领域的法律制度和管理规范越来越完善,相关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加强监管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实践中,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被侵害的形势依然严峻,需要加强对这两个领域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侵害公益问题的监督,更有效地维护国家利益。
据介绍,在国有财产保护上,检察机关监督的具体违法情形包括:低价、变相转让、租赁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各种国有经济资源;违法违规少征、免征税款、行政收费、罚没款以及擅自决定税收优惠;违反规定发放各类奖金补贴;违法乱发社会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捐赠等。
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上,检察机关监督的具体情形包括:违法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怠于履行土地出让金征收义务;怠于处理闲置土地违法行为;怠于处理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容积率等违法行为;违法审批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17日发布了9起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了骗取扶贫项目资金、冒领养老金、欠缴土地出让金等行为,是检察机关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体现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国家利益特殊救济的作用。
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找准两个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拓宽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力度,切实加强对国有财产损失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违法行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