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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我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0-12-16 10:21 广昌县融媒体中心  阅读:2689 

近日,广昌县纪委县监委实名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2起问题分别是:

1、广昌县崇宜乐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简称县民爆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何予涛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问题。2018年——2019年,县民爆公司违规发放职工满勤奖11200元,年度家属慰问金4200元,未休公休假补助38176元。何予涛作为县民爆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12月,何予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奖金和津补贴已全部收缴。

2、广昌县甘竹镇答田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甘木兰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甘木兰在为该村村民刘某哥哥、谢某代办建房审批手续过程中,分别接受了刘某和谢某的宴请。此外,甘木兰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12月,甘木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上述问题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以律己。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守责任担当,抓实抓细日常监督,做到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早打“预防针”,常念“紧箍咒”,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行为自觉。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盯紧盯住容易反弹的“四风”问题,围绕关键部位、重点领域、薄弱环节,严查顶风违纪、“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传递越往后要求越严、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广昌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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