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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九江对社区(小区)、村(组)实施分级分类管控,快看你家属于哪类?

2020-02-17 18:52  阅读:6222 

九江新闻网讯(九江报业融媒记者 童颖冰)  根据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4号令要求,更好地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落实以社区(村)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2月17日开始,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全市对各社区(小区)、村(组)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并制定《关于社区(小区)、村(组)分级分类防控管理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指导社区(小区)、村(组)开展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切实有效地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意见》中,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按照党政牵头、分级包保、单位帮扶、社区动员、责任到人的原则,实施网格化、精准化管理格局,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地;要广泛宣传健康知识,提升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社区疫情发现、报告、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各社区(小区)、村(组)按疫情分类,划分为疫区、疫点、一般封闭式管控社区(小区)、村(组)、流动式管控社区(小区)、村(组)。

《意见》对社区(村)防控提出了净化环境卫生;加强健康宣传;加强摸排工作;暂停一般工程;重点对象管理;人员和车辆有序通行;人员和车辆管控通行;封锁楼栋;封锁社区(小区)、村(组)等9条不同等级的防控管理措施,要求分类实施,落实防控举措。

附:《关于社区(小区)、村(组)分级分类防控管理指导意见》全文

关于社区(小区)、村(组)分级分类防控管理

指导意见

根据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4号令要求,更好的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落实以社区(村)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对社区(小区)、村(组)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为指导社区(小区)、村(组)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切实有效做好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要求

(一)党政牵头,分级包保,单位帮扶,社区动员,责任到人,实施网格化、精准化管理格局,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二)广泛宣传健康知识,提升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社区疫情发现、报告、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社区(小区)、村(组)等级分类划分。

(一)疫区。出现了社区(小区)、村(组)传播疫情,可依《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小区)、村(组)确定为疫区。

(二)疫点。社区(小区)、村(组)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三)一般封闭式管控社区(小区)、村(组)。经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县(市、区)风险等级评估,评为重和较重的县(市、区)辖区内未出现病例的社区(小区)、村(组)。

注:浔阳区包括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

(四)流动式管控社区(小区)、村(组)。除上述以外的社区(小区)、村(组)。      

三、社区(村)防控措施

1.净化环境卫生。

做好公共场所、电梯、楼道清洁消杀工作,垃圾及时清运,设置口罩专用回收垃圾箱(袋),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治工作。

2.加强健康宣传。

通过宣传栏、建立微信群、标语、小区(村组)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冠肺炎防护知识,加强健康教育,倡导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不聚会、不串门、不聚餐,外出戴口罩,切实提高居民防护意识和能力。

3.加强摸排工作。

逐门逐户排查居住人员,摸清住户(含租住)、人员和车辆底数,建立信息台账,到户到人告知注意事项。对其中来自市外的人员,特别是有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要做好登记、报告并规范处置。

4.暂停一般工程。

暂停装修装饰、水电煤气管理改造等工程施工,水电煤气急需维修的,需报社区(村)批准,定时施工,施工人员出入实行测体温、登记。

5.重点对象管理。

市外返(来)浔人员,特别是有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社区(村)将摸排出来的和接到报告的上述人员列为重点管理对象。有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居家隔离,明确包保责任人,发放居家隔离告知书,严禁外出,由社区(村)基层卫生人员每天上、下午各测1次体温,做好健康登记,社区(村)安排人员送生活物资,隔离期满后无异常情况,按规范解除隔离;有发热、咳嗽等异常人员,送医疗机构就诊,需留观的按规范处置;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人员和车辆有序通行。

小区(组)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本小区(组)人员和车辆有序进出,有条件的进入时分别进行体温检测和消杀。除抗疫车辆、救护车、应急救援车、水电气抢修车、环卫、警车外,非本小区(组)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出。因特殊原因需进出的,说明事由、来源、去向,做好登记、健康检测,经批准后方可放行。倡导暂不上岗上班人员每户每两天派1人出门采购生活物资,上岗上班人员除上岗上班外尽量减少出门。

7.人员和车辆管控通行。

小区(组)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本小区(组)人员和车辆凭证进出,做好人员登记、检测体温、车辆消杀,鼓励小区采用大数据信息化方式登记管理,便利居民进出;除抗疫车辆、救护车、应急救援车、水电气抢修车、环卫、警车外,因特殊原因需进出的,说明事由、来源、去向,做好登记、健康检测,经批准后方可放行。暂不上岗上班人员每户每两天派1人出门采购生活物资,上岗上班人员除上岗上班外不出门。

8.封锁楼栋。

出现确诊、疑似病例的社区(小区)、村(组),病例所在楼栋单元全面封锁,禁止人员进出,对楼栋单元全面消杀,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楼栋单元内其他住户居家隔离观察,安排人员代购代送生活物资;以14天为一周期,14天后无异常,对楼栋单元实施终末消杀后解除封锁。

9.封锁社区(小区)、村(组)。

按规范列为疫区的社区(小区)、村(组),全面封锁,人员和车辆禁止进出,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社区(小区)、村(组)其他住户居家隔离,对社区(小区)、村(组)全面消杀,安排人员代购代送生活物资。最后一名病例报病14天后无异常,对社区(小区)、村(组)实施终末消杀后解除封锁。

各类社区(小区)、村(组)具体防控措施见附表。

附表:各类社区(小区)、村(组)防控措施

社区(小区)、村(组)类别

防控措施

流动性管控社区(小区)、村(组)

社区(小区)、村(组)防控措施中的第1-6条。

一般封闭式管控社区(小区)、村(组)

社区(小区)、村(组)防控措施中的第1-5条、第7条。

疫点社区(小区)、村(组)

社区(小区)、村(组)防控措施中的第1-5条,第7、8条。

疫区社区(小区)、村(组)

社区(小区)、村(组)防控措施中的第1-5条,第9条。

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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