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近日印发《江西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就优秀高技能人才的评选范围、条件、程序等作了规定。江西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设置“赣鄱工匠”和“江西省能工巧匠”两个表彰项目,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表彰20名“赣鄱工匠”和80名“江西省能工巧匠”。
《办法》提出,对评选产生的江西省优秀高技能人才,由省人民政府对获奖者分别授予“赣鄱工匠”和“江西省能工巧匠”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万元和3万元。
来源:南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