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我区赣江水域地笼非法捕鱼行为,保护鱼类资源再生率,区交通局按照《关于核实打击赣江非法地笼捕鱼行为的函》(洪河办便函字﹝2020﹞42号)文件要求,以加强源头管理、强化巡查监督力度等为工作重点,全方位开展辖区赣江非法地笼捕鱼行为的整治。
11月11日,区交通局组织人员对我区赣江水域非法地笼捕鱼行为开展现场巡查,并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强化源头管理,落实属地责任,街办、管理处应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强化所辖赣江区域非法地笼捕鱼行为的监管;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微信、QQ、宣传单页、公开栏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宣传地笼非法捕鱼对环境带来的危害,提高公民公德意识,环保意识。三是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利用群众力量进行社会监督,有效提高监督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