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举措,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解决秋冬季大气污染问题,近日,我省出台《2020-2021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方案明确,从今年10月20日至2021年3月31日,全面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到今年年底,确保全省PM2.5年均浓度保持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力争达到34微克/立方米;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2.8%。
方案指出,将攻坚燃煤污染削减,继续采取综合减煤措施,确保今年年底前全省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稳定在65%以下;攻坚火电、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力争今年年底全省钢铁行业2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全省燃煤电厂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攻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建设“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利用数据进行执法;攻坚工业炉窑专项治理,到今年年底基本完成569个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攻坚“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今年年底基本完成剩余企业的分类整治,同时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攻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鼓励各地继续推动“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全面落实扬尘污染治理主体责任。
方案要求,强化露天禁烧和禁燃禁放管控,强化县(区)乡(镇)村及村组露天禁烧管控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等手段密切监测各地秸秆露天焚烧情况;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到今年年底前,督促城市建成区内排放油烟的规模以上餐饮单位全部安装并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全面取缔无油烟处理设施的烧烤摊位;各设区市强化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按照预案启动污染天气预警,采取应急减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