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洪灾影响,今年我省部分地区农房损毁严重。10月14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确保洪灾受损农户住房安全,我省积极推进灾后住房修建工作。按照进度要求,8月30日前已退水地区,C级危房10月31日前必须完成维修改造;D级危房或已经冲毁倒塌的农房,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房屋重建,达到入住条件。
今年汛期,我省经历了多轮强降雨,大量房屋被淹、损毁。省住建厅迅速组织各地抓紧排查受灾房屋安全情况,全面开展安全级别鉴定,推进灾后重建工作,组织32家设计、施工单位共126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省技术指导组,对受灾严重的4个设区市(南昌、九江、上饶、景德镇)的10个县(市)(南昌县、进贤县、永修县、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庐山市、鄱阳县、婺源县、浮梁县),进行灾后住房安全排查鉴定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
经调查研究并征求意见,我省起草了《江西省洪涝灾害灾后城乡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据统计,全省受灾农房户数4153户,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要对象的940户,需灾后重建的项目12个,预计总投资16.92亿元。截至9月底,维修和新建已开工的625户,其中403户已完工。(记者杨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