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乡村人才振兴,根据《江西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7〕17 号)、《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人社规〔2020〕2 号)、《南昌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实施方案》(洪人社发〔2020〕256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 2020 年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和对象
在南昌县开展职业农民中、初级职称评定试点。凡在试点县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农业种植业、养殖业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及返乡创业大学生、农创客等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农民均可申报。职称名称及对应的专业具体如下:
(一)农艺:职称名称为农民农艺师、农民助理农艺师,
对应水稻、油料、蔬菜、瓜果等农作物种植专业。
(二)畜牧:职称名称为农民畜牧师、农民助理畜牧师, 对应猪、牛、羊、鸡、鸭等畜禽养殖专业。
(三)水产:职称名称为农民水产师、农民助理水产师, 对应水产养殖专业。
二、申报标准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业,献身农村,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享有良好社会 声誉,群众公认度高。
2.掌握现代农业技术,有农业生产、经营实践,有推广、 示范、带动能力,生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产生了经济和社会效益。
3.无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诚信记录,无破坏生 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能力和业绩条件
1.申报参评初级职称人员,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须从 事相应农业技术工作 1 年以上、参加相关农业知识学习培训, 在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中,能传授农业科技知识和技艺,进行 一般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粮油蔬菜类。水稻等粮油作物种植面积 100 亩以
上;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 100 亩以上。
(2)畜禽养殖类。养殖场(区)须建立畜禽养殖档案, 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按标准配备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且达到以下规模:生猪年出栏量 2000 头以上;肉鸡、肉鸭等家禽年出栏量 10000 羽以上;蛋鸡、蛋鸭等家禽存栏量 2000 羽以上;牛、羊存栏量 50 头以上。
(3)水产养殖类。淡水池塘养殖面积 100 亩以上。
2.申报参评中级职称人员,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须从事相应农业技术工作 5 年以上,注重农业知识更新,能结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组织或参与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 和推广,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解决技术难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粮油蔬菜类。水稻等粮油作物种植面积 500 亩以上;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 300 亩以上。
(2)畜禽养殖类。养殖场(区)须建立畜禽养殖档案, 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按标准配备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且达到以下规模:生猪年出栏量 5000 头以上;肉鸡、肉鸭等家禽年出栏量 50000 羽以上;蛋鸡、蛋鸭等家禽存栏量 10000 羽以上。
(3)水产养殖类。淡水池塘养殖面积 500 亩以上。
(三)直评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和初级业绩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直接申报参评中级职称:
1.返乡创业大学生、农创客等新型农民中,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4 年以上;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 年以上的人员;
2.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 八红旗手”等与农业相关的荣誉称号的人员。
3.已取得技师以上资格的农村实用人才。
三、申报审核和推荐
职业农民职称评定,采取个人申报,村委会、乡镇党委 政府审核推荐,南昌县农业农村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审核,试点评委会评定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农民按照《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27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赣人发〔2003〕35 号)要求,诚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前一次性提交以下申报评审材料:
1.《南昌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表》(附件 1)原件一式 2 份(A3 纸型双面打印);
2.业绩佐证材料一份,主要包括从事农业种植业或养殖 业近 5 年以来获得的成果及奖励证书原件,能力及业绩的相关佐证材料(含目录页,装订成册);
3.反映本人在从事农业种植或养殖中的专业技术水平、 能力、业绩的个人业务总结 1 份。
申报职称的职业农民从事农业技术工作年限、业绩等终算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工作年限按年头计算。
(二)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村委、乡镇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 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估,严格把好推荐关,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查并做好公示公展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存在弄虚作假的或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不得推荐。
(三)联合资审。南昌县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申报资格联合审核。审核时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申报程序是否规范、申报专业是否与从事专业一致。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要及时退回材料并逐级通知到本人;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可在 3 个工作日内补充材料继续上报,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申报。
(四)材料报送。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的乡镇人事部门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前统一报送至南昌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报送的申报材料要注重材料的程序完备性、真实有效性、清晰整洁性。在报送材料时,必须一并附上《2020 年南昌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定申报信息一览表》(附件2,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
四、有关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南昌县人社、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职业农民的申报工作,要对照申报标准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通过,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推行阳光评定,加强全程监督,严格评定纪律。对申报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对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三)建立职称诚信制度。按照《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规定,申报人在评审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是加快推进我市乡村人才振兴的重大举措,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南昌县人社、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要充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尝试,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切实引导广大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支持和参与试点工作。
联系单位:南昌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791-85713792
来源:南昌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