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 设 赌 场 、 组 织 卖 淫 、 强 迫 交 易 , 通 过 暴 力 手 段 替 人 “ 消 灾 ” 、 帮 人 “ 出 气”, 插手各种民间经济和社会纠纷..., 2018年12月, 都昌县警方在侦查中发 现,以王某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地下出警队”自居,长期以来,为非作 恶、欺压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该组织自2015年起在都昌县城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且组织成员相对固 定,结构层级分明。”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组织头目王某明2009年因犯参加黑社 会性质组织罪被都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5年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 继续笼络前期同案人员、劳改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以都昌县城几大KTV娱乐 场所为活动据点,经常组织人员一起吃饭、一起喝酒、一起唱歌、一起住宿, 通 过这种 “有饭一起吃、有酒一起喝、有事一起上、有架一起打”的组织方式,逐 渐将其组织发展壮大。
组织头目王某明在该组织中具有绝对权威,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犯罪 嫌疑人王某明要求组织成员在处事时都必须第一时间赶到,打架一定要齐心,形成 了“处事要人多、集中要迅速、命令要服从”的不成文规定。
随着组织坐大成势,犯罪嫌疑人王某明等人开始利用其强势地位通过插手他人 经济纠纷,强行安插“地下出警队”到都昌县城各大娱乐场所,插手啤酒经销,借 款,放高利贷,组织卖淫等方式进行敛财,采用暴力、威胁敲诈手段进行强迫交易 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入股几大KTV,逐步发展成为具有一定经济实力。
“许多娱乐场所的老板都是敢怒不敢言,王某明这伙人就是看中了他们不敢去 报警,如果你报警我就给你惹是生非,搞得你经营秩序遭受破坏。”办案民警表 示,在尝到甜头之后,王某明并没有见好就收,反而变本加厉,除了经常带领组织 成员强行免单消费、安排人看场子拿工资,王某明还要求这些娱乐场所定期充值一 定金额供他们娱乐消费。不少KTV老板迫于其强势地位都不敢声张,为了经营顺 畅,哪怕吃了亏大家也只能忍气吞声好好伺候这位“黑老大”。
在欲望和法律面前,王某明显然选择了前者,在通过违法手段获利后,该团伙 不再满足仅在娱乐场所欺行霸市,他们开始插手各类民间矛盾或经济纠纷,采取 “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拿人钱财替人摆平事端。“比如说两方 面有经济纠纷,他就收钱去摆平这个事情,充当地下出警队的角色。”经警方查 实,王某明黑社会性质组织对都昌当地的一些民间纠纷、经济纠纷进行强势干预, 造成了双方不对等的调解。
善恶终有报,都昌警方查明,2015年以来,以王某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在都昌县为非作恶、残害群众,欺压百姓,为牟取经济利益,确立强势地位,有组 织的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或者软暴力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实施了寻衅滋事、 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容留吸毒、窝赃包庇等有 组织的犯罪25件,组织性违法活动21件。2018年12月10日,都昌警方组织一百 多名警力对王某明等团伙主要成员实施了抓捕。随着所有成员的陆续落网,这个称 霸都昌县城一时的“地下出警队”黑恶势力被成功铲除。
2019年10月8日,都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某明等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 判。依法判处被告人王 某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 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等多种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其有 期徒刑21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骨干分子和参加者 共25人,分别被判处10年至2年6个月不等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