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谢宁 张荟 记者 徐蕾)近日,东湖生态环境局对一起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的案件进行处罚,并现场开具了5000元的罚单,为东湖区首张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超标罚单。
日前,东湖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象山路、叠山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并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正在现场施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X-EL200342)进行三次采样,监测结果分别为0.99(m-1)、0.95(m-1)、0.75(m-1),给出的报告值为0.99(m-1),超过标准限值0.50(m-1),现场告知南昌超帆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判定为不合格。“你们使用排放不达标挖掘机施工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需要立即整改,同时我们也将对你们处以5000元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挖掘机进行淘汰退出。
来源:南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