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时有发生住宅区发生火灾后消防通道被堵,消防车辆无法第一时间驶入火灾现场,造成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受到侵害的事件。针对此类问题,安义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上级院统一部署,开展了保障消防通道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摸排中发现我县两个大型小区存在消防通道被堵塞停放电动车、社会汽车,消防通道无明显标志,设置不合理等问题。
消防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防安全通道是人民群众的生命通道,这个生命通道一定要保障安全、畅通!发现问题情况后,安义县检察院立刻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了公益四是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加强对辖区内居民小区的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同时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指导各小区做好消防安全。
消防是小区安全基本环节,是根本也是核心。消防安全,至关重要。检察官提醒:消防安全关系大家生命财产安全,消防通道畅通非常重要,不容“讨价还价”。
我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于不听物业劝阻在消防通道上停车的人,物业和其他业主可以拨打122举报。消防通道属于禁停区域,交警部门可以进入小区对乱停车辆进行劝导或处罚。一般居民小区内的主要道路都属于消防车通道,且宽度不应小于4米。小区物业管理方如将一般的道路划分为停车位,消防法律法规没对其进行规定,但如果是将消防车道划为停车位后,车道宽度不足4米,影响消防车通行的,消防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