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凌晨,共青城市公安局民警在江益镇红星圩附近水域巡逻。当场抓获私自捕鱼嫌疑人4名,缴获若干水产品。
当天,当民警巡至位于皖赣农业项目大门往北2公里处时,发现湖岸边疑似有人影出没,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只见3名男子、1名女子正在将几大袋水产品装运上车,而他们身旁摆放着几十个“地笼”,均为明令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看着形迹可疑的4人,民警现场依法传唤。
经查,这两男一女事先约定、分工合作,于15日深夜驾驶渔船来到鄱阳湖禁渔区域,偷偷在湖内放置若干个“地笼”,用于捕捞螃蟹,并于17日凌晨时分回收“地笼”,将笼中螃蟹取下装运上岸。岸边等待着的第三名男子已与他们谈好价格,以低于市场价2倍价格(10元一斤)收购3人刚刚捕捞的螃蟹。民警过来时,4人正“交接完毕”准备返程。
经称重,4人被抓时共捕捞螃蟹311.5斤。经过物价鉴定,非法捕捞螃蟹的市场价达8000余元。
面对确凿的证据和不可否认的事实,4人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共青城市公安局已依法将4人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德安发布
编辑:兰大坤
审核:李骊